教职成〔2015〕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财政局,各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省级中职师资培训基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加快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决定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技能证书培训。依托行业企业、省级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开展省级职业学校教师技能训练并考取技能证书。各市安排好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培训范围以外专业的市级和校本级培训。
(二)开展职业学校校长标准培训。省级培训主要对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校长进行培训,以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为依据,根据我省校长队伍实际情况设置培训课程,使校长熟悉专业标准要求,明确专业职责,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各市负责对辖区内职业学校校长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并支持职业学校校长参与企业管理、生产实践和产业调研。
二、2015年培训任务
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安排12项内容,共计培训2338人。
(一)专业骨干教师培训。支持183名教师参加5个专业的培训。培训时间4周。
(二)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培训。支持330名教师参加11个专业的培训,培训时间详见附件2。
(三)技能训练指导教师培训,支持200名教师参加5个项目的培训。培训时间3天。
(四)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课件及微课设计、开发与应用)150人。培训时间1周。
(五)中职信息化建设培训及教学大赛集训研讨400人。培训时间1周。
(六)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培训200人。培训时间5天。
(七)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标准培训200人。培训时间1周。
(八)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领导层培训分享营150人。培训时间1周。
(九)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能力本位教学法培训国内培训35人。培训时间1周。
(十)校企合作培训。支持90名教师参加三个项目培训(网络工程师培训、数字化资源运用能力提升培训、可编程控制技术与自动化安装)。
(十一)中高职衔接培训。支持100名中高职衔接试点院校专业带头人和专业课教师培训。培训时间2周。
(十二)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选拔与培训。选拔培训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300名。培训时间3天。
三、专业教师培训
(一)培训目标
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对有一定专业教学经验教师的培训,使其逐步成为本专业的教学带头人,能够带领专业团队创建骨干、特色专业。同时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帮助其提高教学水平。
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培训,目的在于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操作技能水平,以考取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二)培训内容
各专业培训方案已在河北职成教育网公布。请各地、各学校根据培训内容合理确定参训教师,以提高培训效果。
(三)培训方法及要求
1.专业骨干教师培训
实行全脱产集中培训。采用“基地培训+企业实践”模式,时间4周。以技能训练为重点,1周理论学习,2周技能训练,1周企业实践。选择1至2家企业,让学员深入了解企业运行管理的各个环节,并结合相关专业顶岗实习。不准安排走马观花式的参观。
2.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培训。
实行全脱产集中培训。由培训基地教师讲授技能训练操作规程,指导技能训练,组织参训教师统一考取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不同训练项目,所需时间不同,具体时间(含考证时间)详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和培训总结
学前教育专业安排在下半年开学期间进行,其他专业培训必须安排在暑假期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培训基地通知。培训结束15日内各培训基地要写出培训工作总结,报省教育厅。
(五)结业考核。
专业骨干教师学员学习结束应完成一份学习总结;一份4学时的教案;一节公开课;一份企业实习报告;一份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建设的专题报告或建议。
培训基地应以此作为检验学员培训效果的依据。具体考核办法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完善省级职教师资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2008〕14号)。技能证书培训学员,以是否取得技能证书为考核依据。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
各市、学校根据省级专业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1、附件2),结合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建设的实际需要,上报本年度参加培训的专业和人数,填写《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5)、《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6)、《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7)和《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省级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8)。
2.申报要求。
(1)各地推荐专业教师省级培训人选,应遵循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兼顾不同专业的合理分布。
(2)专业骨干教师推荐人选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或其它专业技术职称;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从事本专业教学时间不少于5年;有教学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参加技能证书培训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各地各学校请于6月6 日前将《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5)和《2015年度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技能证书省级培训人员汇总表》(附件7)报送教育厅职成教处。
四、短期培训
(一)短期培训内容
1.技能训练指导教师培训。以辅导参加技能大赛的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指导教师为培训对象,聘请各专业全国技能大赛评委,讲解各专业大赛规程、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并指导教师进行技能训练。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3。
2.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课件及微课设计、开发与应用)。
培训对象为各市教育局职业教育研究人员、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和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和信息技术工作负责同志。
3.中职信息化建设培训及教学大赛集训研讨班。培训对象以有意参加省和国家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比赛的教师为主。
4.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培训。以教学副校长、教务处长、专业教学骨干、专业教研人员为培训对象,进行基于企业行业发展及岗位需求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模式改革、实操性教学改革及教学质量评价等内容,以带动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5.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标准培训。学习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分别讲授树立正确办学理念、学校发展规划、校园文化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内容。
6.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领导层培训分享营。由参加新加坡工艺教育局培训的学员,系统讲解在新加坡参加培训的管理理论及在实践中的运用。
7.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能力本位教学法培训国内培训。该培训项目分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两部分进行,国内培训在tyc234cc 太阳成集团进行,国外培训在新加坡进行。
8.校企合作培训。由企业制定培训方案并提供培训师资、软件和设备,省级师资培训基地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并对培训过程和培训质量实行全程监控。承办单位及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4。
9.中高职衔接培训。培训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模式定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高职课程衔接等内容。
10.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选拔与培训。培训名师如何培养骨干教师、引领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及开展课题研究等内容。
未进行名额分配的培训项目,由承办培训项目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根据各市学校、教师情况进行分配。
(二)短期培训承办单位
现代教育技术培训(课件及微课设计、开发与应用)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中职信息化建设培训及教学大赛集训研讨班和中高职衔接培训由河北省职业教育研究所承办;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培训和新加坡淡马锡基金会、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能力本位教学法培训国内培训由tyc234cc 太阳成集团承办;校长标准培训和新加坡工艺教育局与省教育厅合作项目——领导层培训分享营由河北省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承办;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选拔与培训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承办。
(三)短期培训时间
短期培训项目,除技能训练指导教师培训安排在下半年开学期间举办外,其他培训原则上应在暑假期间完成。具体培训办法、时间请注意上网查看各培训基地的培训方案和培训基地通知。各培训基地需在5月底前制定出具体培训方案,报教育厅审核并上网公布。
各类培训结束后,每个学员都要向派出市或省直管县的教育局职成教科(处)提交培训心得和培训总结。
五、材料报送的其他要求及联系方式
所有申报材料,除省部属学校外,各市教育局必须统一申报。各培训项目的推荐表经各市教育局盖章后由参培教师交各师资培训基地。
(一)专业教师培训
专业教师培训上报材料直接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除以纸质形式上报外,同时须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使用Excel文档)发送到:zxx5113@126.com(联系人:张秀霞,0311-66005709)。
(二)短期培训
短期培训上报材料直接报各省级师资培训基地。
(三)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省级师资培训基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详见附件9。
六、培训经费开支要求
培训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中能力本位教学法新加坡培训经费由淡马锡基金会承担。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或单位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师资培训专项经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13〕97号)要求,集中管理,规范使用。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材料消耗费等与学员学习有关的费用(生活费除外),由培训经费统一支付,严禁向学员另行收取。除校企合作培训外,培训期间不得以培训名义在外省办班或组织考察,培训经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给学员,也不得购买纪念品。学员的往返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据实报销。各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或单位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配备班主任或联络员并支付加班费,安排好参培教师的学习生活。
七、新增省直管县工作安排
凡涉及新增加八个省直管县的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仍由省直管县原所在设区市负责。
本文件所有文字资料及表格可登录河北职成教网浏览并下载,网址:http://hvae.hee.cn。
河北省教育厅
2015年4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