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93号)、河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关于规范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告》(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精神,在征求校内外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2024年7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标准。
1.调整以后的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本科专业1550元/年、理科类本科专业1950元/年,专科专业1950元/年。
2.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调整后的学费标准自2025级(参加2024年全国成人高考并被录取)新生开始执行,2025级之前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直至毕业。